事项名称:2015年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南
设定依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通知的通知
申请条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下列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办理贷款程序及材料: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址http://syd.hee.cn),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过去曾申请过贷款的学生只需用原来的身份登录),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三份(提示:填写户口所在地时,学生个人户口和共同借款人户口要一致,不得填户口迁到学校后学校的户口所在地。填写过程中注意准确、完整,贷款申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二)贷款审批。贷款申请表经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或街道办)盖章后(提示:非首次贷款的可不盖村、乡镇章),送交乐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还要提交以下材料:
首次申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