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全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暨普通高中改革发展专题研修活动在海口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起海南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17年起,海南高考不分文理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海南高考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尽快实现“指标到校生”计划达50%
《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改革方案》)指出,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进和完善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到2017年,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形成国家、地方和高校共同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完善中小学生招生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取消高中择校,尽快实现“指标到校生”计划达50%并不断提高。
力争2020年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增设入等级性考试范围
《改革方案》的改革形式和内容包括,完善普通高中水平考试;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作为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不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级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增设入等级性考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