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职专科通知书发放时间(通知)

海南高考2018-08-23李天扬老师

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教〔2015〕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办〔2015〕147号)和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高考报名户籍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2015〕104号)执行。

二、考试

参加我省今年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须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保送生,以及录取到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外语小语种专业、职教师资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已被我省高职院校“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统考。

(一)考试科目

我省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其中:报考文史类和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文)、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理)、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定于6月7日至9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5:00—17:00

上午

9:00—10:30

下午

15:00—17:00

上午

9:00—10:30

下午

15:00—16:30

科目

语文

数学

政治/物理

英语

历史/化学

地理/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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