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自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2017年补贴标准的0.7倍执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据悉,2018年1月1日至2月11日上牌的车辆可能按2017年原补贴标准执行,但目前还未完全确定。
地方购置补贴将逐步取消
关键词:补贴、取消
《通知》中提到: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等措施。对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地方保护行为的地方,中央财政将视情节相应扣减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各地对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补贴调整 “跑得多多补,跑得少少补”
关键词:续航、300km
消费者最关心的莫过于这一项了,从《通知》给出的补贴政策来看,2018年新政的补贴力度将进一步减少,根据新能源车续航里程的不同,变化的多少也不同,具体可以参见下表: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分析:从表格可以看出,2018年的补贴相比2017年有了三个环节的变化:1.低续航里程车型补贴减少;2.续航里程300km以下的车型补贴减少;3.续航里程300km以上的车型补贴增加。
插电混动车型补贴2.2万元,相比2017年标准(2.4万元)退坡8.33%,相对调整力度较小,但技术要求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