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晋城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晋城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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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宅基地“三权分置”:绝不可买卖给城里人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日前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我国拟对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那么,什么是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农民从中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好处呢?
宅基地指的是村集体给本集体内部村民使用的、用来建房的土地。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这是前两权具体含义。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
朱启臻:我们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无偿使用。只要是村集体的成员,只要分户,作为独立的一户,就有资格从集体获得宅基地,这是我们长期的政策。作为集体成员,就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