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郴州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

国家政策2018-07-20李一老师

现在越来越多的背井离乡打拼的务工人员都选择返回家乡建造房子,因此,在农村买卖宅基地的现象也较为普遍。那么,在郴州市购买宅基地注意事项都有什么呢?

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农民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纠纷只是公民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

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多种多样。以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纠纷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纠纷;以宅基地纠纷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买卖问题,法律实践中也有宅基地买卖的纠纷,因此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1、《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以,宅基地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农户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2、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对于转让方而言,转让以后不能再行申请新的宅基地。对于受让方只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3、非宅基地所在地的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所以,非宅基地所在地的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而且也不可能获得法律上的保障。

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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