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最新限购政策规定,青岛限购政策细则解读

国家政策2018-07-11才子老师

一、政策界定

(一)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8年4月18日之前(含4月18日)的,不受4.18《通知》限购和限售政策限制。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拥有本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指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视为本市居民,购房时应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在本市服役的证明(原件)。

因在外地服役将本市户籍迁出的现役军人,视为本市居民,购房时应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原本市户籍证明(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本市户籍居民考取外地大专以上院校,其户籍迁移至外地院校集体户的,视为本市居民,购房时应提交学生证(原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原件)和原本市户籍证明(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居民家庭在4.18《通知》住房限购区域内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住房套数为准。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四)《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证书。

(五)4.18《通知》第一条所称“限购”包括通过购买和受赠方式取得住房;第二条所称“上市交易”包括买卖、交换、赠与。

(六)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限价商品住房、人才公寓、拆迁(征收)安置住房、公房出售住房的取得和上市交易按照有关政策执行,不受4.18《通知》限购和限售政策限制。

(七)征收4.18《通知》限购区域内住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征一购一”的原则购买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被征收人可以持身份证明、货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出具的领取补偿金证明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八)因离婚析产、继承或遗赠(含一半买卖一半继承或遗赠,一半赠与一半继承或遗赠)、司法裁决或调解、共有人之间份额(全部或部分份额)转让等原因导致住房转移时,不受上市交易年限限制,受让人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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