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最新买房限购政策,外地人在烟台买房条件

国家政策2018-06-19李一老师

房地产调控政策进入2018年,各地不断有调控放松的消息出现:兰州部分区域取消限购、南京取消高层次人才购房户籍限制,天津、青岛等城市陆续出台人才政策,开启抢人大战……

有业内分析,2018房地产将开启分类、定向调控,进入“差别化”时代。作为三线城市的烟台,又将是什么政策趋势?盘点去年烟台出台的政策及机构对今年的市场预测,供大家参考。

根据锐理数据,2016年10月开始,各大城市纷纷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主要为限购、限贷、限售、限价几大措施。目前限购城市已达到41个,二三线城市加入调控范围,调控内容多为户籍限制、社保及个税限制等。目前已有39个城市出台限售政策,商品住宅在获得房产证一定年限之后才能出售,抑制投机炒房行为。调控范围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蔓延,政策出台密集。

从烟台来看,2017年政策有四大新变化。

一、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3月,烟台发布《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12月,烟台率先在省内地级市中率先推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1476套,位于锦绣家园、锦绣新天地。

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

二、烟台下发新政严控炒房,新楼盘涨幅不能超去年5%

8月初,烟台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撤销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表明,根据省住建厅要求,防止变相捂盘、炒作、投机性购房、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行为,就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合同备案管理进行调整通知。

加强预售价格管理,限制开发商涨价。原则上以上一年合同备案平均价格为基础,涨幅不能超过5%。

三、烟台下发房地产意见十二条、涉土地、公积金、租购同权

8月15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分为十二条,包括实施分城施策的土地调控、实施预售审批限价政策、严格网签合同备案撤销管理、严格规范市场销售(明码标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强化二手房交易监管、探索建立“租购同权”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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