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龄60岁老人补贴政策 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国家政策2018-06-14王华老师

截至2017年,内蒙古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436万人,占总人口的17.4%;80周岁以上老年人58.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3.5%。3月27日,自治区民政厅举行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老年人的民生大礼包来了,今后,内蒙古的老年人可享受25项照顾服务。

1.全面落实针对特困供养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的照顾护理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护理补贴制度覆盖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专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

3.积极探索推进安全、便利、舒适、和谐的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在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中,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加强社区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对轮椅坡道、盲道、楼梯、电梯、扶手、公厕等进行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4.深化敬老月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贫困、高龄、空巢、失能、失独等困难老年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经常性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5.农村牧区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6.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对70岁以上老年人、三无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年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减免制度,倡导对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降低老年人免费遗嘱公证年龄门槛。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