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津贴提标领取人数逐年增长
银川连续7年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基本生活津贴(以下简称“高龄老人津贴”)。今年4月1日起,银川提高标准,其中,80~89周岁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400元;90周岁以上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450元。
银川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主要是针对8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家庭中无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截至2015年9月底,全市城乡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人员共有5884人,其中城市有670人领取高龄津贴,包括565名80~89岁老人和105名90岁以上老人;农村有5214人领取高龄津贴,其中80~89岁4807人,90岁以上407人。
在过去几年中,银川享受高龄老人津贴人数,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4人,增幅4.1%。
失地农民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养老金
2015年8月,《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规定,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其中,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2012年自治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48961元/年计算)的6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参保缴费。政府按12%的缴费比例承担的缴费补贴计入统筹基金,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的8%费用计入个人账户。政策出台后,银川市社保局以高龄失地农民为主,优先为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养老金领取手续。
按照政策要求,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一次性趸缴15年养老保险费88130元,其中政府承担缴费补贴52878元,个人缴费为35252元。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可按照国家对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领取养老金近1000元。同时还可享受取暖补贴、丧抚费及职工养老金待遇提高政策。
目前,银川已有4062名失地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并开始领取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为1.26亿元,政府补贴资金2.17亿元。
兴庆区为农村无人照看老人发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