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仍实行的是往年五险一金最低标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数据供大家参考!
据悉,2017年度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35350元(196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24元(2802元/月)。2017年度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4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7年度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9613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800元。2017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7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2017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7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113250(9438元/月)。
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7年4月1日。各县级市、吴江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为: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从7月1日开始,全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
2017年苏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奖金补贴都要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从7月1日开始,调整范围为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调整,未及时调整造成漏缴的,应在调整后做一次性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