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最新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明文解

国家政策2018-10-14王新老师

感谢访问《2015-2016安徽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最新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明文解读》,如下是最新安徽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里面有我们的最新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安徽退伍军人政策一:

一、我省退役士兵如何适用安置政策?

答:(一)2011年11月1日之后入伍、2013年冬季退役的士兵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安置政策,即由当地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发给经济补助;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当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保障第一次就业。

(二)2011年11月1日之前入伍、2013年冬季退役的士兵可选择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当地的安置政策,其中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金标准不低于安置改革前的标准;也可选择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安置政策。

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如何安置?

答: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我省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增发的)标准1︰1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在此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城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当地经济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安排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当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改革前总额。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自愿参加当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聘时要分别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如何落实岗位?

答: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拟定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由上一级市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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