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纳养老保险,最低每月25元.
从省老龄办获悉,省老龄办近日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宣传部等31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逐步实现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鼓励水电、燃气、供热、广播电视、电信、邮政等部门对特困的独居、“空巢”和残疾老年人家庭提供减免优惠服务,对79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的失能、半失能、患病残疾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保健
为老年人开展上门健康体检等
按照《意见》要求,我省将持续推进国有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实行“一免一半五优先”优待,开设绿色通道,免费提供担架和轮椅等助老服务器具,对需要住院的老年人优先安排床位。倡导民办医疗机构实行“一免一半五优先”及其他优待服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并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契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开展上门巡诊、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等服务。
出行
对行动不便无陪护的老年人给予协助
全省的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客运站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候车室、候机室、公共汽车、地铁等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应当设置总座位不少于10%的“老幼病残孕”座位。老年人优先购买火车票、长途汽车票、飞机票等,优先上下火车、飞机,对行动不便无陪护的老年人,车站和机场服务人员要给予协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务员和乘客应当给予照顾和帮助。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服务,逐步实现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车。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车实行半价或免费优待。此外,公厕应当配备便于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对老年人免收费用,并在醒目位置挂牌明示。承包经营者不得以承包为由拒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