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延长至158天
1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安徽二孩政策正式实施。
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条例明确将适用的对象拓展为所有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夫妻还是二孩夫妻,都能享受上述假期奖励,共计158天。
全面两孩政策元月1日起执行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关于二孩政策调整的细则,所以无法详细解读具体的调整方案。”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淮河晨刊记者,在接到省人社厅调整方案后,将尽快制定具体的调整细则,并按细则发放生育津贴待遇。
“国家全面二孩政策是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在我市凡是符合相关政策,在今年1月1日之后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都将享受到此次待遇调整。”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目前主要涉及人群为35岁以上的女性。也就是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高龄孕产妇可能会增多。
人均生育津贴有望过万
“去年全年我市参保女性生育人数为2914人,其中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人数占到生育总数的30%,这个比例比增加了1倍还要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我市女职工生育“二孩”的比例大幅上升。
此外,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目前我市人均生育津贴逐年增加。据测算,新政实施后,职场妈妈生育大宝和二孩,产假期间人均生育津贴均可达万元以上。
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确定妊娠后,应携带《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社会保障卡》三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母子保健手册》原件,到我们中心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该负责人表示,正常办理备案手续后,“妈妈”即可在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我市,企业参保单位为女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