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的申请人必须为西安市常住户口居民或所属部队驻地为西安市的军人。
2、护照申请过期失效重领、换发、补发、变更加注的申请人为西安市常住户口居民、所属部队驻地为西安市的军人、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目前暂住在西安的。
3、护照过期失效重领:护照有效期已过期。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⑴首次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⑵过期失效重领: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备注
⑴符合下列情况人员,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①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②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③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及复印件以及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的手续。
④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填写表格→照相→抽号→受理→收费处开票→交费→收费确认
注意
⑴办理护照所有业务均需申请人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
⑵申请表格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书写;
⑶申请表背面申请人签名栏请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
⑷领取回执后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并在回执单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1、西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