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山东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并非全省都是一样的,那么上调的细则是怎么样的呢?高教网教育为大家介绍如下!
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从2016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710元、1550元、139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1元、15.5元、13.9元,二者平均增幅皆为6.9%;2016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3%、基准线为8%、下线为3%。这是山东省连续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18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6年山东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5年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需要在“十三五”期间持续稳定安排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今年山东省将有多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政策陆续出台,包括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不可或缺的宏观调控手段,新形势下,适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不冲突、不矛盾。“当然,也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实际,经过专题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山东省适当放缓了调整频率、合理控制了调整幅度。”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对比发现,2013年到2015年三年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分别为11.9%、10%、7.41%,今年调整幅度为历年最低。
目前,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600元,在全国与贵州、河南并列第10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6元,在全国与湖北、福建、安徽并列第9位。调整后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710元,在全国列第7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7.1元,在全国列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