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枣庄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

国家政策2018-08-23王华老师

日前,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乡村教师计划”将拓宽枣庄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枣庄市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总体工作目标是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乡村教师计划”将健全完善全市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县域内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

中小学有空编的区(市),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

中小学现有编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区(市),可在县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县域内难以调剂的,可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区(市),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乡村学校使用临时周转编制的管理方式与城镇学校相同。

妥善解决公办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等机构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及提前离岗、长期借调人员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

在实施“乡村教师计划”中,枣庄市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充分发挥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加强培养培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地位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积极实施“区(市)管、学校聘”的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形成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师资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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