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黄标车淘汰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1677号)以及《马鞍山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马政办秘[2014]1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范围、标准及申领补贴流程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范围为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个人和企业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资金补贴标准按照《马鞍山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马政办秘[2014]128号)的规定执行。
以下类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
1.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2.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3.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4.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驻马企业)的黄标车;
5.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或其他关于汽车专项补助的黄标车。
二、申领补贴流程
1.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车主在市环保局网站下载中心(http://www.ahmasepa.gov.cn/xzList.aspx?MenuID=005003)自行下载并填写《马鞍山市度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一式四份,或者在马鞍山市五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处领取上述表格。
2.车主将填写好的《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一式四份)交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窗口(湖西南路1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主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车主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原件备验。
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