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国家政策2018-07-11王新老师

一、报名条件

1.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六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2013年的话应该是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政策年龄可适当延缓。

2.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并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者。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常住的。

(5)监护人确无自有房产,适龄儿童随父母在老一辈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3.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二、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市区小学招生在放暑假前进行,报名时间不早于六月一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学校管理中心确定。

2.各小学在报名前十天张贴招生公告,载明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3.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小学公布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出具证明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暂住证)、房屋产权证、儿童保健手册等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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