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5.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6.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7.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8.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