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时起,北京的交通违法摄像头将调整记录方式,对违反单双号限行措施的车辆抓拍,每4个小时记录一次,一天内多次违法将被重复处罚。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12月15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12月16日20时至12月21日24时北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
每天3时至24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需特别提醒的是:12月16日20时之前车牌尾号“4和9”限行,20时至24时双号出行、单号限行。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计划,按规定停驶。
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交管部门将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交通技术检测设备将每4小时记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