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在建小区周边都是成熟小区,家里长期都有老人小孩。现在该工程24小时施工,简直是吵的家家不得安宁,让周边居民大为困扰。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接到投诉后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并作出回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20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原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21条,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禁止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受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必须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作业时间限制在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
针对该投诉内容,执法人员找到该工地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噪音方面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注意施工的时间,同时,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夜间施工有证 也需“控噪”
在此前的走访中,市民房先生心有疑惑,“我家楼下的在建工地之前连续通宵施工,投诉后得到的回复是对方取得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房先生难以理解,“有《夜间施工许可证》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只能被噪音‘合理’扰民了?”
天府早报记者于日前联系了成都市建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即使是已经申请并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但如果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现象,市民仍然可拨打成都市建委24小时值班电话86632515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则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采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理想,多次投诉的工地将进行严格处理。
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如果由于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确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无论是为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道路和轨道交通项目,还是其他建筑施工项目,按《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规定,均需严格流程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