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生村官报考条件及村官工资待遇标准

规章制度2018-08-10李天扬老师

一、招录对象(参照2015年河北大学生村官选拔公告)

(1)参加考试人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985”高校)。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5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选聘。

(2)免试人员:2015年“985”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参照2015年河北大学生村官选拔公告)

(一)参加考试人员选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5年3月)。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

(1)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3)其他条件与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相同。

(二)免试人员选聘条件

(1)2015年“985”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不限党员身份、不含本科三批。

(3)其他条件与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相同。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