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将党章中党员享有的“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的权利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明确规定了“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这些规定使党员更加明确如何正确行使发表意见权,更有利于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一致为党的事业而奋斗。这些明确具体的规定,不仅有助于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它是发展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崭新的伟大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干过,任务光荣而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完成这一历史伟业。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充分发展党内民主。事实表明,只有鼓励和保护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展开襟怀坦白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员有组织地、负责地、自由地在党报党刊上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才能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创造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能把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把全党的智慧集中起来,把全党的意志凝聚起来,使广大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党的宏伟事业,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和理论的创新是党的执政能力的直接体现。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行动,没有正确的政策便没有事业的成功。我们党要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面对这样的形势和任务,党的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政策,对于中国的现在和未来,进而对于世界的现在和未来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政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只能从实践中来,从群众中来。鼓励和保护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鼓励和保护党员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正是正确的政策和科学的理论产生的源泉,也是发现真理、完善真理的动力。只有每个党员在党的会议上畅所欲言、直抒己见;在党报党刊上发表见解、修正谬误,积极地参加到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中来,才能把蕴藏在党员中的聪明才智真正提炼、升华为具有实际价值的政策和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才能使党的政策和理论真正深入人心,为广大党员群众真正地接受,并成为自觉的行动,也才能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执政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