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正式实施。139号令正式实施后,外地驾驶员在没有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情况下,也可在西安车管所办理驾照丢失后补办、驾照年审等业务。
外地驾驶证可在本市直接补换领和审验
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可在我市直接申请补领换领本市驾驶证,也可在本市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业务,不用再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办理,减少了往返奔波。
同时,持本市驾驶证的外省市人员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时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但是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和初次申领、增驾申领、持军队驾驶证换领、持外籍驾驶证换领等除外。
如今,持外地驾驶证的人员,可在西安市任意一个车管所,直接申请补领换领非西安市驾驶证,也可在西安市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异地驾驶证审验业务。
西安车管所民警
外地人在西安车管所办理外地驾驶证审验业务时,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受理即可。若外地人,驾照丢失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在办理驾驶证补证业务时,只需向车管所业务大厅车管民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新部令实施后,全面放开所有车型在户籍地以外驾驶证申领和考试。李丹介绍说,过去外地人不能在西安申领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现在西安暂住人员可在西安市车管所申领西安市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
有驾驶经历的人可以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