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正式实施,包括小汽车自学直考、放宽残疾人学车考证和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等一系列关乎司机切身利益的措施备受大家期待。
一个多月过去了,新规对下沙学车有没有影响?需要注意些什么?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和驾校专业人士,请他们来解读下新规带来的变化。
放宽报考条件、全面取消异地限制
交通违法扣分标准并无差异
驾考新规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个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也就是学车考驾驶证的内容,另一个就是驾驶证的使用规定,也就是交通违法的扣分标准。
“总的来说,新规定放宽了驾驶证报考条件,取消了异地的限制。”下沙交警大队朱警官说,新规中新增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有个前提条件,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的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需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才行。”
另外,新规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不过朱警官提醒,虽然放宽条件,但残疾人士在驾驶中违章仍然按照正常情况处理。
同时,新规还全面取消了异地的限制,不仅可以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补换驾驶证和审验。“以前,驾驶证补换和审验业务,应当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现在驾驶证的申领、换领、审验业务可以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往返奔波。”
至于交通违法扣分标准,新规中并没有太大变化,与目前实施的扣分标准并无差异。朱警官说,目前情况来看,新规对下沙的影响并不大。“可能比较方便的是,每年需要体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上调到了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驾驶人将不用每年年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