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知识问答,反间谍法宣传资料

规章制度2018-07-17王华老师

基础知识篇

1.当前我国反间谍斗争面临着怎样的形势?

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大量事实表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战略格局的深刻变化,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从各自国家战略利益需要出发,不断加大对我间谍情报活动的力度。国家安全机关侦破的大量案件充分说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策反发展我境内人员,刺探、窃取、收买国家秘密,开展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切实加强反间谍斗争十分必要。

2.什么是间谍行为?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3.什么是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

(1)间谍组织,是指外国政府或地区政治集团建立的旨在搜集我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我国实施分裂、颠覆、渗透、策反等破坏活动,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组织。

(2)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我国家安全活动的人。

4.什么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命令、派遣、指使、委托,为间谍组织服务,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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