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要求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推选出宿舍长(此后按实际情况可以改选)。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同时,舍长对宿舍成员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有监督管理责任,发现宿舍成员有经常逃课、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和及时上报辅导员。舍长评奖学金时享受同其他班委同样的任职加分(有突出贡献的舍长可以额外加分)。
(二)各宿舍应该每天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宿舍内禁止吸烟。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大声喧哗、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不得乱扔果皮、纸屑、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不得无故晚归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五)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一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并取消其各种评优资格。
(六)各宿舍应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力争在全院创建一种“舍风正、学风好、班风优”的宿舍文化。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生会生活部每周检查一次,特殊时期检查两到三次;学院领导和辅导员不定期检查。学生会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对好的宿舍予以表扬,对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通报良好宿舍及不合格宿舍。一学期获得良好宿舍10次及以上的宿舍优先获得院级和校级“文明宿舍”入选资格,宿舍成员奖学金加分中的宿舍分按满分计算。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个月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年各项评优资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宿舍舍长的任职分清零,该宿舍所有学生(包含舍长)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