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驾考制度改革,新驾考规定条例全文
据中国政府网10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意见》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下面是CN人才网为大家带来的新驾考制度改革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5〕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1月30日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强化新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群众考领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