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2018-12-06李一老师

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流程应用,特制订本办法。
  二条电子政务用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凡涉密内容严禁发布。
  三条机关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设为计算机网的首,并坚持每天上班后,以个人名义登录电子政务,以便随时查看有关通知、公告。
  四条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接收新乡河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并将所接收到的内容按正式文件运转方式运转。
  五条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电子政务工作动态栏目。
  六条电子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照收、发文流程运转,各环节操作人员要对所经手的公文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纰漏。
  七条电子公文发文流程
  、上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审阅→局长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下行文和平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八条电子公文中“部门负责人”指各部门正、副职,公文一般由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如果拟稿人是部门负责人,则提交给另外一名负责人审核;如果仅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且该负责人为拟稿人,则提交给本人,由其本人负责审核(这是公文流程中必须的一步)。
  九条拟稿人在送纸质文档交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时,要同时提交电子公文,否则,办公室、局领导不予受理。拟稿人有协助局领导完成电子公文处理的义务和职责。
  十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员和局领导在对电子公文审核后,需填写意见并保存,否则,电子政务系统将不记录审核过程。
  十一条关于公文附件
  附件如果是拟稿人所写,为便于修改,要将附件直接附于正文之后,不必用“增加附件”的方式,以避免修改时的繁琐;如附件是上级或下级来文,可点击“增加附件”添加。
  如拟稿人将其所拟附件作为附件添加,各环节经手人员如需对附件进行修改,在修改前,要首先将该附件另存到指定位置,修改后将该附件作为附件添加,不可直接在附件上修改,因为电子政务系统无法保存所修改内容。
  不可将正文作为附件添加,也不可有附件而不予添加,否者,办公室要将该文退回拟稿人。
  十二条关于公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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