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2018-12-06李一老师

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结算中心各项业务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保证结算中心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结算中心开户、收款、付款、内部结算等业务的过程,适用于结算中心、发生收付款的公司各部门及在结算中心开户的控股子公司。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z-·现金管理制度(p-z-·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z-四、业务流程、开户管理-结算中心内部开户涉及部门步骤说明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拟定《结算中心开户申请》,交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结算中心开户申请》将《结算中心开户申请》提交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结算中心开户申请》,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结算中心主管会计为控股子公司开设帐户,将《结算中心开户申请》存档,通知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帐户名称及相关资料-银行开户开户子公司财务经理拟定《银行开户申请》,交开户子公司总经理开户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将《银行开户申请》交财务管理部部长核实《银行开户申请》是否经过授权审批,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如公司需要开立银行帐户,由财务管理部部长拟定《银行开户申请》,交财务总监审批财务总监审批《银行开户申请》,经财务管理部部长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收到《银行开户申请》,安排结算中心外勤出纳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结算中心外勤出纳持有关资料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取得《开户许可证》,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如为公司开户,将《开户许可证》存档;如为子公司开户,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存档,原件交开户子公司财务经理开户单位出纳填写《现金交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交结算中心出纳结算中心出纳核对现金金额与《现金交款单》一致,收存现金,在《现金交款单》上加盖收讫章和名章,二联交开户单位出纳,一联交结算中心会计结算中心会计以《现金交款单》作原始凭证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审核记帐凭证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及所附《现金交款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开户单位提取现金管理将《现金支取单》交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审核《现金支取单》各项目是否填写完全,是否经开户单位主管会计签字,开具日期距提款日期是否超过两天。审核无误后签字,交结算中心出纳核对《现金支取单》加盖印鉴与预留结算中心印鉴相符,按照《现金支取单》填写的提款金额支付现金会计部出纳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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