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激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激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激,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激。
九、走读生应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放学后自己回家者,应向班主任递交由激签字同意该生放学后自己回家的条子。
十、已满十二周岁,离校分钟以上路程的学生,经激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我保护好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青少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学生不得上营业性网吧,违者严格处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激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激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