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拟定政府采购计划,汇总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并依照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政府采购。
(二)负责有关市财政拨款单位的物品、工程、劳务的采购工作。
(三)负责对各种物品的储存、发放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科室建立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库,提供政府采购咨询。
(五)负责对单位更新回收物品的调剂、处置。
(六)根据工作需要,了解、掌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与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内的集中联合采购。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