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yy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暂行规定》、《nn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制定本管理办法,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二条 本办法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二章 组织管理
三条 组织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和药剂科。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组 长:(人)
副组长:(若干)
成 员:(若干)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nn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
组 长::(人)
副组长:(若干)
成 员:(若干)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药剂科,ww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条 职责
(一)督导组职责:
、 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 决定召开会议,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 制定医务人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 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 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 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和个人的奖惩决定。
(二)专家组职责:
、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使用情况,掌握用药动态,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提供分析信息和改进建议;
、临床药师定期参加临床科室查房,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实施合理用药检查、考评,实施处方评价;
、督促临床科室和医师对不合理用药限期整改;
、整理、统计合理用药检查考评结果,及时上报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三章 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
五条 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住院部各病区的住院处方(结合病历),合理用药督导办公室在处方用药动态监测中发现存在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和医师为重点检查对象。
六条 用药合理性评价结论分为合理、不合理。
(一)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为合理,具体要求为:
、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药物选择适当;
、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
、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三)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理:不合理用药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用药适宜性不当处方:
()适应证不适宜的;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