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基地宠物饲养管理实施细则

规章制度2018-12-05李天扬老师

石油基地宠物饲养管理实施细则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基地居民饲养宠物的行为,根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哈密石油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哈密石油基地、鄯善石油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宠物饲养管理。

三条宠物限养的范围

(一)基地居民家庭饲养的观赏性犬、猫、信鸽和鸟;

(二)禁止居民和驻基地单位饲养家禽、家畜、烈性犬科及其它动物。

(三)禁止基地职工公寓内饲养任何类别的宠物。

四条限养宠物的数量

按自管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每一户居民限定饲养条高度低于厘米的观赏犬,或只观赏猫,或经驻地信鸽协会批准的信鸽(限于只以内),同时可再饲养只以下观赏鸟。

五条职责

(一)指挥部授权哈密物业管理公司对哈密基地宠物饲养进行日常管理;

(二)指挥部授权鄯善物业管理公司对鄯善基地宠物饲养进行日常管理;

(三)油田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免疫和检疫工作;

(四)保卫处负责集中整治和公场所的监管工作;

(五)社区服务管理处负责监督、协调和考核工作;

(六)基地居民有义务对未按规定饲养宠物的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nextpage]

六条宠物饲养许可、登记管理规定

(一)凡基地居民饲养的宠物,必须建立饲养档案,对宠物的购买、领养、转让、出生、遗失、死亡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二)凡基地居民购买、领养犬、猫科类宠物,必须事先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同意后,必须到油田卫生防疫部门登记,并到哈密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地址:八一路哈密九小学斜对面,电话:)进行首检,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资质,再与物业管理站签订《基地宠物饲养协议》,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

(三)凡基地居民饲养信鸽,必须事先持哈密地区信鸽协会许可证明和数量限定,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站核实后,与物业管理站签订《基地宠物饲养协议》,并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

(四)宠物饲养,发生繁殖(出生)事实,事后日内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报告,并备案,到成活期后,限定在日内处置。

(五)宠物转让在日前,宠物遗失、死亡在日后,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报告,经核实后,在日内,更改饲养协议和饲养许可证。

(六)《基地宠物饲养协议》有效期为一,《宠物饲养许可证》每审验一次。

七条犬科、猫科类宠物,必须每进行一次健康检疫,犬科类宠物每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将检疫结果或证明(原件)交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保存。

八条饲养者必须对所养宠物进行严格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犬类宠物不准伤人、不得影响邻里或他人生活;

(二)犬类宠物不准散养,出户时必须配戴标识牌,并有成人束链携领;

(三)犬类宠物限在本居住区内活动;不准进入商业网点、办公区、文化娱乐场所、餐厅(食堂)和基地主干道等公场所;

(四)犬类宠物出户发生便溺,饲养者须及时清除,不得污染环境;

(五)不准在基地内聚众进行宠物交易或展览;

(六)犬类宠物发生疾病时,饲养者须及时将其送畜兽部门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