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条机关党建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与要求,应根据上级要求和每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基本内容是:
(一)组织领导;
(二)组织制度建设;
(三)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内监督;
(五)党员管理与发展。
(以上机关党建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与要求详见附表实施细则)
三条党建目标管理实行责任制。组织领导方面的工作由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制度建设、党员管理与发展方面的工作由组织委员、群众(青)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由宣传委员负责;党内监督方面的工作由纪检委员负责。度总体目标管理,考核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打分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由专(兼)职党务岗位的干部具体承办。
四条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实行量化管理。初要有计划,活动前要报方案。考核采取打分的办法进行。
五条考核工作一般每进行一次。在底前由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前,各支部要认真对照目标管理细则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视情况而定。
六条考核方法主要通过平时的工作登记,检查各类工作原始记录(包括工作台帐),召开党内外座谈会和听取支部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
七条考核的积分:总分在分以上为达标;分的为基本达标;分以下或某一大类别未得分的为不达标。总分在分以上的方可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考核结束后,机关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通报考核情况与分值。
八条先进党组织的评比必须是每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达标党组织,否则不能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
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类别序号目标要求基本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组织领导(分)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全工作计划之中,做到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总结。未落实要求的扣分
每不少于两次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少研究一次的每次扣分
支持党务干部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参加上级会议和学习。未参加有关会议和学习的每次扣分
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有保障,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未落实的扣分
落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抓机关党建工作“一责任人”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出现困难及时解决,对重要工作亲自组织实施。未落实的扣分
组织、制度建设(分)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党组织改选、增补支部(总支)委员,保证组织健全。未按要求落实的扣分
支部(总支)一班人分工负责,团结协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会议,研究重大工作。少开一次会议的每次扣分
按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未报送的每次扣分
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帐,资料齐全。未建立健全的扣分,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全组织生活(专指党员支部大会、党小组生活会、党课)不少于次,其中党小组会(指专题小组生活会,不含日常的学习等活动)不少于次。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次扣分
党课教育一不少于两次,其中一次须由书记上课未落实的扣分
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率达以上。每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单位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