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条 前条所称因公死亡,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
.因出差遇险或疾病,以致死亡。? 前项所称执行职务的认定,依劳工保险"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
三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的规定办理外,并按其资与现支基本薪资数分别核给一次抚恤金,其支给标准如下:?
.因公死亡者依劳基法条款的规定办理。?
.基本薪资数(基数)而后每满一加发半个基数,但最高以个基数为限。?
.以上资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以中断计算。?
四条 员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死亡者,除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给恤外,得叙明事实呈请总经理另行核恤,酌给-个月以内基本薪资的特别恤金。?
.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于危险地点或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五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办法给恤外,另给个月基本薪资数的丧葬费。
六条 员工于特准病假期间内死亡时,依因公或在职死亡的规定请恤。?
七条 自杀或其他败德行为致死亡者,概不发给恤葬费。?
八条 遗族于请领抚恤金及丧葬费时,应检附员工死亡的证明文件及除户籍誊本,填具申请书层转总经理核发。?
九条 领受抚恤金及丧葬费的遗族,以本公司登记有案或经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如下:?
.配偶及子女? .父母? .祖父母? .孙子女? .同父母的兄弟姊妹?
前项各顺序内的遗族,以未出继者为限。顺序在后的遗族具领时,应提出顺序在前者失权或死亡证明,同一顺序有数人时,应同具名承领,平均领受抚恤金,如有愿放弃者,须具声明书。?
十条 遗族或指定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丧失其抚恤金领受权。?
(一)褫夺公权终耳者。?
(二)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
十一条 请恤及请领抚恤金权利的时效,自请恤或请领事由发生的次日起经过不行使而消减。但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不能行使者,其时效中断者,自中断的事由终止时,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