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2018-12-05李一老师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条 “投资项目”是指: (一) 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二) 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二条 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三条 全部档案按类、目划分归纳,根据公司档案现状,设以下四类档案,并将各项目本身作为目: (一) 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 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 境外投资项目类。 四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 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 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 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 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 产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七)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 历经营业绩。 五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 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三) 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 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 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 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 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 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 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 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十二) 产权、股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四) 历经营业绩。 六条 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 企业去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 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 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 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 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 当或上一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 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 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