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士官基本知识
士官是指从服现役期满2年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分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二级、一级军士长)。 根据部队有关规定,每期士官的服役期限为:下士、中士3年,上士以上为每级4年。上士以上士官可以作转业安置。 二、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要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义务兵征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招收。 三、招收专业情况 专业名称 招收人数 招收部队 备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空军 通信技术 11 成都军区 移动通信技术 3 成都军区 计算机通信 7 成都军区 通信类 3 空军 女兵通信网络与设备 6 空军 通信线路 10 空军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4 武警 计算机控制技术 2 成都军区 计算机系统维修 5 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