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12日(星期五、六)
二、报到地点: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邮编:546300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到者,须于2015年9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并附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村)证明,请假一般不能超过一周。未经请假或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日期内我校只在宜州市火车站、宜州市汽车总站、宜州市汽车综合服务站设有新生接待处。
注:我校未在其他任何地点或城市设置新生接待处,请各位考生、家长切勿上当受骗。
三、手续办理
1.新生入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凭证;如准考证丢失,需提供高考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开具的证明。
2.新生入学需递交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档案必须密封完好、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密封章、无拆封,由就读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封存。
3.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统一转至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介绍信须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方有效。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档案需加盖转出单位密封章,密封完好、无拆封,移交就读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封存。团员证必须加盖转出单位公章。
4. 新生入学须携带办理好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递交就读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留存。该表可从《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取出或从河池学院招生网“招生信息栏”(网址:http://xbasp.hcnu.edu.cn/zsw/)下载打印。
5.新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需迁移户口的统一将户口迁至广西宜州市庆远镇龙江路42号 河池学院。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且加盖有迁出公安局或派出所的公章、经办人和复核人私章,缺一不可。
6.新生入学需递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待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四、交纳费用
详见河池学院入学报到手册内“缴费说明”和《河池学院2015级新生学杂费收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