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报到指南
入学报到——你需要备齐并携带的材料
1、新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校签发的新生本人《录取通知书》;
3、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相片8张;
4、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党员不用提供);
5、团组织关系材料(含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非团员不用提供);
6、户口迁移证(不迁移户口的新生不用提供);
7、县级以上医院血型化验单(需迁移户口、但原户口本上无血型登记的新生必须提供,其他新生不用提供);
8、高中阶段的个人纸介质档案。
温馨提示:
1、为规范高考考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对学生档案的提取和移交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请各位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纸介质档案的提取和移交手续。
2、需要考生自带纸介质档案的省份的新生收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或当地市(区、县)招办提取。档案袋必须密封且加盖密封章,个人不得私自拆封。
3、由当地招办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的,新生可在报到之前督促当地招生部门,及时将学生档案邮寄到广西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入学报到——
你需要提前办理好党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凡学生党团员,入学报到的同时应转入党团员正式组织关系。
1.新生党员需自带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报到,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报到后由本人及时将介绍信交到所属二级学院党委。
2.新生团员所携带的团组织关系材料(含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在新生报到后及时交付所属二级学院分团委,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入学报到——你需要提前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
对户口的迁移学校不作统一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
户口需迁至学校的新生,所提供的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新生入学后,姓名和出生日期均不能更改,出生地及籍贯要注明省、市、县,并填报身高、血型(原户口本上无血型登记的,请入学前到县级以上医院验证血型,报到时将化验单随户口迁移证一并上交各二级学院所在校区户籍接收点)。户口迁移地址一律填写“南宁市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含市属各县)的新生在长岗校区报到的户口迁移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邕武派出所,在明秀校区报到的户口迁移到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唐山派出所,在五合校区报到的户口迁移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区分局仙葫派出所。
户口办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户口咨询电话:明秀校区:0771-3126375;长岗校区:0771-5627793;五合校区:0771-4928090。
入学报到——你需要了解的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新生报到时间:9月12日8:00-20:00
2.新生接待点:报到日学校在南宁火车站、火车东站、各汽车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点,备有校车送往各校区,新生也可自己乘车到学校。
明秀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北门)、衡阳东路45号(南门)。乘车路线:在火车站的中华路乘18路、212路公共汽车到广西民族医院站;在火车站的苏州路口乘6路公共汽车到衡阳路中站;在琅东汽车站乘206路公共汽车到广西民族医院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衡阳路中站;在火车东站地下停车场乘坐28路公共汽车到二塘站下车,换乘66、67路公共汽车到广西民族医院站。其他各大汽车站均有公共汽车途经我校明秀校区北门或南门。
长岗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乘车路线:在火车站中华路乘7路公共汽车到长岗燕子岭路口。在南宁火车东站的地下停车场乘坐7路公共汽车到长岗燕子岭路口。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乘车路线:在火车站的苏州路口乘坐6路公共汽车到埌东客运站,换乘98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在火车站的苏州路口乘坐704路公共汽车到广西外国语学院,换乘98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在南宁火车东站的地下停车场乘坐209路公共汽车到仙葫管委会站,换乘98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
从江南客运站、安吉客运站、西乡塘客运站和金桥客运站自行前往报到校区的新生,可向新生接待点工作人员咨询详尽的乘车路线。由于南宁市道路改建,各途经我校的公交车辆以实时公交线路为准。
3.新生报到地点:明秀校区、长岗校区、五合校区。
在明秀校区报到的二级学院新生:外国语学院、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国土资源与测绘学院、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旅游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等8个学院。
在长岗校区报到的二级学院新生:初等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设计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等9个学院。
在五合校区报到的二级学院新生: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4个学院。
温馨提示:
1、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火车硬座半票。
4、由于学校食宿条件有限,不能提供家长及亲友们陪送学生来校的住宿。新生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安排食宿。
新生交费
(一)学费、住宿费的交费方式
为了避免交纳学费、住宿费的拥挤和携带大量现金的不安全,请选择如下交费方式:
1.请各位新生在来校报到前十天内将所需费用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的农行金穗借记卡里,学校委托银行将学费、住宿费自动划转到学校的账户,学校收到款项并核对后将收据打印发放给新生。请来校报到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各二级学院,用于核对学生的银行卡资料。农行金穗借记卡的使用方法请详见《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代收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学杂费使用说明》。
2.广西区内学生还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网点交纳学费、住宿费,办法如下:
(1)农业银行:区内各农行网点交费时,报学校代码019656+学生考生号;
(2)中国银行:区内各中行网点交费时,报学校代码12000007+学生考生号。
交费时,请核对交费学校、学生姓名是否相符,如有不相符的,请及时致电学校财务处(电话:0771-3908910)。请保管好银行交费回执,来校报到时可凭此交费回执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住宿费。学校学生宿舍有600元/年·生--1200元/年·生等不同收费标准,统一按800元/年/生进行预收,入学后再按实际住宿情况多还少补。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为准。
(三)体检费。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每生收体检费43元。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为准。
(四)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学生:70元/年/生;重残、低保学生20元/年/生,由南宁市社会医疗管理中心办理。
(五)商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险)。本科生四年预计每人320元,专科生两年预计每人160元。商业医疗保险由学生自愿购买,由保险公司收取。具体标准以保险公司收费为准。
(六)教材费。第一学年预计教材费用800元(文学院、美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相关专业1000元)。由学生自行向教材供应商购买。
(七)卧具费。学生自愿购买,由厂家直接供应的卧具及生活用品(品种有盖棉、垫棉、被套、床单、蚊帐、毛巾被、草席、枕芯、枕套、枕巾、提桶、热水瓶、口盅、蚊帐杆、卧具袋、碗等)。
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