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精神,今年全军、武警部队11所院校在我区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271名;16所地方高校在我区招收国防生119名。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区分
(一)军区政治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1、军区政治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共同负责对全区的军检、政治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适时联合派出巡视员进行巡视督察;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录取工作。
2、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军队院校学员和国防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在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截止后,按招生计划3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提供上线考生名单;录取阶段,从军区政治部提供的军检、政治考核均合格考生名单中,按1:1.1(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督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院校做好录取工作。
3、军区政治部在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截止后,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上线考生名单和军分区上报的政治考核结果,确定参加军检的考生名单。录取阶段,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录取、退档和遗留问题的解释工作。录取结束后,负责将录取考生的军检、政治考核的有关材料寄送给各招生院校,并将招生工作的情况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
(二)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市招生办(考试院)
1、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负责协调本区考生按照时间节点到指定地点进行军检,督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开展好政治考核工作,并负责协调市招生办(考试院)做好有关中学的宣传报名工作。南宁、桂林警备区政治部还负责组织已确定参加军检的考生进行军检,并及时将参加军检考生信息汇总上报军区招生办公室。
2、市招生办(考试院)负责督促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有关中学做好宣传报名工作,协助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通知考生及时参加政治考核和军检。南宁、桂林市招生办(考试院)协助警备区做好考生的军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