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18时至7月16日9时,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以下简称一本)将征集志愿,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也将同步进行。届时各批次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可登录了解参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的详细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2015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时,先进行一本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再进行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一本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均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设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降分投档只对征集志愿有效。
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13所院校共有60名缺额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缺额48名,地方专项计划缺额12名。具有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若此前未被录取,可直接参加本次征集志愿;报读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报名时其户籍地须为区内的农村且连续满6年、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从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其中,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等,将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的,界定为专项计划中所表述的“农村”。在首轮志愿填报和第一次征集志愿时,已通过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本次可不用再进行资格复查,直接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除此之外,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后,于7月16日12:00前,携带本人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查,逾期不再受理。投档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会对照具备填报资格考生名单,将符合条件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