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广东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广东高考2018-08-17王新老师

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5年广东高考的加分项目“尘埃落定”,加分项目和分数再度“缩水”。日前省招生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从2015年起,我省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只保留全国性的4个政策性加分项目。同时,在高考加分分值上,除烈士子女加分项目外,其他项目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通知》取消了我省所有原地方性加分项目:一是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二是取消因公牺牲及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项目;三是取消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项目。以上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由高校优先录取。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争议较多的体育特长生加分,从2015年起也不再具有加分资格。

《通知》明确,从2015年起,我省高考加分只保留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一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二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四是烈士子女。

在加分分值上,除了烈士子女仍然保留20分以外,其他项目统一调整为5分。

《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决定从2015年起对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开公平”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我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要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全力维护高考加分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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