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和深圳市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6000元/年(旅游管理和行政管理专业5000元/年);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10000元/年;国际商务(中澳合作)和金融与证券(中澳合作)专业19000元/年;物流管理(中美合作)专业15600元/年、软件技术(中美合作)专业156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200-1500元/年。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3年,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学校取得了较快发展。目前,学校占地面积2520亩,校舍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毕业生就业率高,平均就业率达到98%,一直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有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3.58万台(套),总值3.06亿元;纸介图书藏书达到110万册,另有报刊2000余种,电子图书60余万种,多媒体视听资料近2万种;建有主干带宽4000兆、拥有2.7万个信息点的校园网,校园基本实现了信息化;建有设施齐全的校内实训基地??工业训练中心,面积9.26万平方米,有实训(验)室26个,分室108个,设备总投入已超过2亿元。教职工队伍素质高,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350人,其中专任教师926人;正高职称45人,副高职称366人,博士80人(不含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60人),硕士598人,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超过70%,海归人才110人,外教30人。
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水平较高,专业总数达到89个(含150个专业方向),基本覆盖深圳的主要产业和行业;现有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精品专业,4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6个专业被评为省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有国家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课程13门,校级重点课程66门。
学校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目前与英、日、澳、韩等国及港台地区的35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台湾地区11所技职类大学结成姊妹学校。1998年至今,国内外来访的同
西校区一角
行、专家、领导达1000多批次,接待来宾超过2万人次。从2004年开始,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开设单独考试招收港澳台学生。
学校致力于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2001年,学校成为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院校,首家通过国家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的优秀级评估。2001和2005年学校连续两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03年9月,在教育部首次组织的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我校15项评估指标中均获优秀,是全国唯一一所成绩获全优的高校。2005年6月,学校作为全国首家高职院校接受并通过教育部“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遴选,办学水平被公认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各级政府与领导对学校寄予了高度期望。2005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学校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于两次为学校题词,并于1998年和2005年两次亲临学校视察。原教育部部长、现国务委员陈至立于1997年11月视察学校时,要求学校为全国高职教育“出理论、出经验、出成果”。2003年9月、2005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两次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经验很好,值得总结宣传”。“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方向正确,办出了特色,办出了名气。希望再接再厉,为广东以及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闯出一条新路,成为全国一流的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8月,教育部部长周济视察学校,肯定我校办学成绩,称赞我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等职业教育的典范。
根据学校的“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学校在读普通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学生达到3万人,建设成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有相当国际影响的中国品牌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