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报到地点
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到市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在接收单位人事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2015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址和电话》(附件1)。在毕业生本人所持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中,也详细标注了本人的报到地址。
三、报到材料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备2份复印件);
(三)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备2份复印件);
(四)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12个月或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户籍材料(验原件、不留复印件):
1.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