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异地高考“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粤参加高考。日前,具体方案正式出炉。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消息,异地高考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其中居住证不再要求连续3年,合法租房者也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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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要求限制放宽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对随迁子女在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
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曾透露,目前全省高二在读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有4万-5万人,其中相当部分将在广东高考。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是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进行的,2016年全面放开异地高考不会影响广东省户籍考生的录取率。“2016年报考的总人数预计不会超过2015年,2016年广东省户籍考生会略有减少,因此,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后,广东省2016年高考规模不会超过2015年。”
该人士表示,为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问题,根据随迁子女高考人数规模,广东积极争取外省院校多投放广东招生计划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几年来,广东省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尤其是2015年一本院校录取率还有较大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东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为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创造了条件。”
该人士透露,2016年广东还会继续向教育部争取适当增加广东投放的招生计划数,进一步提高广东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教育部也明确要求部属重点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向生源大省倾斜,适当向随迁子女较多的省份增加计划数。”
新调整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