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1.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学校将于2016年4月上旬根据考生术科校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发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各专业的录取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艺术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70%、文化科成绩×30%的比例合成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北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南校区)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020-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