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类院校及相关专业在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公室(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7年公安、公安现役院校及相关专业在陕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公政治〔2011〕4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者除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二)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7年8月31日);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须是1995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今年高中应届毕业、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的汉族考生;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仅招收汉族考生。
(三)身体健康,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二、招生院校
(一)公安类院校及相关专业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四个院校及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部分公安专业。
(二)公安现役院校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两所院校。
三、政治审查
公安院校及相关专业招生政审工作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公政治〔2006〕206号)执行,公安现役院校的政审工作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报考公安现役院校警卫学专业政审工作按照《关于征集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和武警北京总队担负重要目标警卫任务部队新兵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1996〕8号)和《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政联〔2004〕13号)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在6月28日前进行政治审查。高考结束后,拟报考公安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在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公安院校及专业招生政审表》(附件1),或可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www.shxga.gov.cn)下载打印,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中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涂改),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等情况,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后如实填写,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查,作出政审结论,合格考生的政审表加盖公章后密封交考生本人。拟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www.shxga.gov.cn)下载打印《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表中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中学根据考生在校表现对其作出鉴定,经常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合格的,政治考核表密封后加盖公章直接交考生本人,考核结论在面试体检时由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作出。
各市、县(区)招办,县(区)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报考公安院校及相关专业考生的政审工作,认真负责地进行政审。任何部门不得在政审中向考生收费。
四、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对应录取批次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填报志愿。同时,报考公安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还须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填报相关内容。其中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除外)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的本科专业、新疆警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专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安类院校及相关专业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栏内,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栏内。录取中如有院校生源不足,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院校及相关专业缺额情况,符合条件而且尚未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五、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报考公安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考生须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填写提交本人基本信息。网上填写提交的时间为6月25日12∶00—6月28日18∶00,凡未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填写提交相关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除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外,报考其他公安院校及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根据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分科类、性别)与上线考生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名单。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分数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即可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的名单确定后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http://www.sneac.com)进行公示。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公安机关审查合格的政审表。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公安机关审查合格的政审表、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考公安院校及相关专业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只有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方可参加)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