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培芳受贿案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观后感2018-07-13李天扬老师

2016周培芳受贿案警示教育片观后感(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引导全办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政治规矩,我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校教育,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6月23日下午,在区信访办201会议室,调研员、副主任沈国利同志组织开展第四次“两学一做”集中学习,观看了《恣意的权利——周培芳受贿案》纪录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办党员干部职工25人观影。纪录片真实再现了周培芳随着手中权力越来越大,受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影响,最终陷入腐败深渊的过程。既有案情反应和警示剖析,又有犯罪人员的深刻反省,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全办党员干部被深深震撼。

观影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汲取周培芳的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气节和政治本色,维护好信访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陈爱清主任强调,全办党员干部要通过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他人教训,自我警醒、举一反三。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敬党纪、明党纪、守党纪、执党纪,筑牢遵章守纪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

2016周培芳受贿案警示教育片观后感(2)

原海淀区园林中心主任和海淀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周培芳,在任职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3家单位中标、拿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取3家单位给予的现金、手表、汽车、房子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70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周培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家行贿的单位被判处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金,行贿的3家单位老板也被判刑。

据了解,现年52岁的周培芳,研究生学历。2012年2月至4月,周培芳任海淀区市政市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海淀区交通委员会主任。

经法院查明,2002年至2009年间,周培芳利用担任海淀区园林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北京祥云照明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有关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给予的钱款290万元。2004年至2013年间,周培芳利用担任海淀区园林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睿豪物业公司承揽物业管理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出资购买的本田思域牌轿车一辆(总价17万元)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给予的钱款562万元。2013年12月,周培芳为购买如缘居南里商品房(价值1469万余元)与李某商定,由睿豪物业公司出资支付房款769万余元,并以睿豪物业公司名义购买该房屋,后期再将该房屋转移到周培芳名下。2004年至间,周培芳为盛行洋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邢某所送芝柏牌手表两块(价值20万余元)及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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